中國吸收引介舊屬發展組織 退役少將判8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陸軍少將侯石城,9年前退役後到中國經商,竟接受上海市府官員委託協助發展對台組織,侯男邀約舊部屬陸軍裝甲兵學校王姓上校副參謀長、梁姓上校教官到馬來西亞私會中國高官,接受住宿、餐宴、旅遊、禮盒及人民幣5千元等餽贈,王、梁感到不妥,退回金錢和禮盒,才沒被中國吸收為共諜,最高法院今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侯8月徒刑定讞。
68歲的侯石城是陸軍官校第45期畢業,歷任陸軍少校營長、中校作戰科長、戰車上校指揮官、國防部參謀總長辦公室上校組長、國防部軍務局機要事務處上校處長、裝甲旅上校旅長等職務,1999年晉升少將,2006年升任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暨裝甲兵學校少將副校長兼指揮官,2008年退役,軍事資歷完整。
侯石城退役後經商,2010年7月到中國上海市參觀世界博覽會,結識上海市政府唐姓主任和唐的楊姓部屬,唐男要求侯引介舊部屬,協助發展對台組織。
侯男為發展在中國經商關係,邀約舊屬王姓上校副參謀長及其親友到馬來西亞打高爾夫球,邀梁姓上校教官陪同出遊,侯並在2013年1月8日至12日間,帶王、梁到吉隆坡會見唐、楊等中國官員,由唐、楊招待旅遊及食宿費用,3人還收受「南京云錦領帶」、「上海故事圍巾」等禮品餽贈。
此外,中國官員又交付人民幣2萬5000元給侯男,再由侯各轉交人民幣5000元給王、梁,王、梁兩人覺得不妥,將錢退還。
侯男則獨自前往杭州和中國官員見面,把王、梁基本資料交給中國官員,官員又致贈西湖龍井茶葉禮盒3盒,侯返國轉贈茶葉禮盒給王、梁,但2人生心警惕回絕,調查局獲報隨即展開偵辦。
侯男到案坦承約舊部屬出遊,但堅稱未談及軍事機密事項或內容,僅談論商業活動。台中地院勘驗監聽譯文,發現侯男與中國官員談話時,一直使用暗語,例如使用「生產線」、「線上」等用語代表現役軍方人員,「產品資訊」代表現役軍方人員個人資料,侯男還要求王男幫忙找現役軍官一同出國,認為並非單純的交遊或商業活動,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8月徒刑。
此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為侯男曾任陸軍高階將領,明知中國吸收、招攬我國現役軍方人士以發展組織,竟仍引介我國現役軍職人員,罔顧國家安全,仍判他8月走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