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廢水案改判有罪 公司回應尊重司法判決
2017/08/24 11:06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封測大廠日月光(2311)被控污染後勁溪,更一審今改判有罪,日月光回應,尊重司法判決,待公司與相關員工收到判決書後 ,公司將會依法給予必要的協助。
日月光並強調,該公司從發生此一意外事件後,已主動積極配合地方主管機關的監督,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精進環境相關的內部基礎設施和政策。
公司更以此意外事件為警惕,在公司治理原則下,已建立起完善的預防預警及應變的管理管控機制,持續為台灣這塊土地打拚。
日月光K7廠被控涉嫌排放廢水污染高雄市後勁溪案,高雄地院2014年10月依廢棄物清理法,一審判決廠務處長蘇炳碩等4人1年4個月到1年10個月不等徒刑,皆獲緩刑;高雄高分院前年9月二審逆轉全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三審,經最高法院銷撤發回;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更一審,判決蘇炳碩等4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判處1年4個月到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