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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罹癌死前8天才准保外就醫 高院改判免國賠

詹姓男子前年3月因酒駕被判9月入獄,家人以他罹患食道癌病情惡化為由申請保外就醫,但遭駁回,直到7月間詹男進食困難,才獲准保外就醫,但一週後就病逝,家屬質疑獄方失職要求國賠,一審判矯正署及台北監獄須賠償詹家163萬元,但高院認為北監已多次安排詹男門診、戒護外醫,已盡力照顧他,今逆轉改判不必國賠。(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詹姓男子前年3月因酒駕被判9月入獄,家人以他罹患食道癌病情惡化為由申請保外就醫,但遭駁回,直到7月間詹男進食困難,才獲准保外就醫,但一週後就病逝,家屬質疑獄方失職要求國賠,一審判矯正署及台北監獄須賠償詹家163萬元,但高院認為北監已多次安排詹男門診、戒護外醫,已盡力照顧他,今逆轉改判不必國賠。(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7/07/25 15:4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詹姓男子前年3月因酒駕被判9月入獄,家人以他罹患食道癌病情惡化為由申請保外就醫,但遭駁回,直到7月間詹男進食困難,才獲准保外就醫,但一週後就病逝,家屬質疑獄方失職要求國賠,一審判矯正署及台北監獄須連帶賠償詹家163萬元,但高院認為北監已多次安排詹男門診、戒護外醫,已盡力照顧他,今逆轉改判不必國賠。可上訴。

詹家提告主張,詹男2015年1月因食道癌開刀、接受化療,3月31日入監服刑,檢察官為慎重起見,特別在指揮執行書附註欄指示台北監獄:「受刑人詹XX......今年1月完成食道癌手術後同步放射化療療程,請注意受刑人身體狀況,小心戒護」,但詹男入監之後就病情惡化,北監戒護他到桃園醫院診治,桃園醫院建議將詹男送到他先前看診的台北榮總。

家屬5月間向台北監獄申請保外就醫,但北監以「病情尚未符合保外醫治要件」為由駁回申請,不料,詹男病情又惡化,獄方再度戒護他到桃醫醫治,醫師還是建議「應保外就醫,回台北榮總接受進一步治療」,但矯正署以「現階段健尚屬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方式可妥適處理,尚不符合保外就醫範疇」為由,仍拒絕保外就醫的申請。

同年7月1日,北監發現詹男進食困難、已一週沒進食且身體衰弱,將他送往桃園醫院醫治,並於7月14日向矯正署報請准許詹男保外醫治,矯正署7月17日准許詹男保外醫治1個月,但詹男保外就醫後,於同月25日死亡。

詹家認為,詹男戒護就醫期間,已有明顯不適情形,他入監時體重53公斤,3個多月後獲准保外醫治時,只剩43公斤,體重掉了10公斤,都是矯正署草管人命結果,提告要求矯正署、北監連帶賠償163萬餘元。

桃園地院判准應國賠163萬餘元,全案上訴高院後,高院認為北監多次為詹男安排監所內門診及戒護外醫,已盡力照顧詹男,並無過失,今改判不必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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