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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爆料:花蓮也有狼師在補習班教書 縣府否認

縣議員劉曉玫(左一)爆料,指花蓮也有狼師在補習班教書,但花蓮縣教育處長劉美珍(右)表示否認。(記者花孟璟攝)

縣議員劉曉玫(左一)爆料,指花蓮也有狼師在補習班教書,但花蓮縣教育處長劉美珍(右)表示否認。(記者花孟璟攝)

2017/05/09 20:57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某國中楊姓體育教師從2013年起,猥褻未滿14歲少年4人,遭到學校解聘,花蓮地院去年底一審判狼師8年,目前二審審理中,縣議員劉曉玫今爆料指出,楊師被解聘後竟在立案補習班上課,「還在學校臉書公開被害學生姓名」,行徑惡劣,要求教育處徹查!

劉曉玫說,接獲家長爆料,楊師事後還不放過4名學生,不但在學校臉書留言公佈被害少年姓名,稱學生「在學校考試作弊」,導致學生被迫接受異樣眼光,但縣府教育處都沒有處理,還放任老師跑到補習班教書,十分可惡「難道要讓林亦含事件也在花蓮發生」?

對此花蓮縣府教育處長劉美珍則否認狼師有在補習班任教。劉美珍說,花蓮各立案補習班如有師資變動,都需提供師資名單給教育處,教育處再把名單彙整到警察局、縣府社會處,清查是否有性侵、性騷擾等相關犯罪前科等,目前並無發現楊師在花蓮的補習班任教,縣府也將不定期稽查,如發現補習班聘用有性侵、猥褻案底的狼師,可依法撤銷補習班立案。

40歲的楊姓體育教師先前在花蓮某國中任教,卻從2013年起在學校段考前以「替學生複習功課」為由,找來7名學生到老師家經營的體育用品店過夜,趁少年睡覺時跨坐少年身上撫摸乳頭、手伸入褲子撫摸生殖器,還用自己生殖器磨蹭少年臀部;此外,也有少年指控狼師在學校多次找機會抓學生下體、乳頭、摳肛門,被家長發現子女異狀後報警。

檢警調查後發現共有4名學生受害,共發生4次強制猥褻、11次性騷擾,去年底被花蓮地院一審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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