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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不成竟替她徵炮友? 她告男網友卻提不出證據...

女子怒男網友卻提不出證據,台北地檢署不起訴挨告的男網友。(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女子怒男網友卻提不出證據,台北地檢署不起訴挨告的男網友。(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7/04/25 20:5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張姓女子原與陳姓男網友相談甚歡,但兩人間僅止於談得來,對陳男沒感覺的張女,去年拒絕陳男的告白後,開始常收到陌生男子寄來的裸露下體照,她質疑陳男求愛不成生恨,故意刊登她想約炮的訊息,才害她屢屢收到猥褻照,怒控陳男性騷擾及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考量她僅出於臆測就提告,卻提不出證據,將陳男不起訴。

去年7月,張女突然被陳男告白,但她對陳男沒感覺,認為兩人僅止於有話聊,因此斷然拒絕陳男的追求;後來,張女開始陸續收到陌生男子寄來的裸露下體不雅照,她直覺陳男求愛不成惡搞她,氣得提告。

但檢察官傳喚張女出庭時,她卻提不出任何證據,僅憑臆測方式,質疑陳男利用先前兩人談話時所取得她的照片,並以此替她刊登徵炮友的訊息,她才會陸續收到陌生男子寄來的24張裸照下體不雅照。

檢方認為,張女雖自稱照片遭陳男盜用,並被刊登約炮訊息,但她卻始終沒見過相關約炮資訊,也提不出任何證據,因此認定陳男的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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