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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影片女主角做8大 讓渣男少賠一個0

胡姓男子28歲時與未滿17歲的少女交往,8年後少女變成酒家女,卻發現當年拍攝的性愛影片在網路瘋傳,女子氣憤提告,但因兩人收入相差太多,求償金額大縮水。(情境照)

胡姓男子28歲時與未滿17歲的少女交往,8年後少女變成酒家女,卻發現當年拍攝的性愛影片在網路瘋傳,女子氣憤提告,但因兩人收入相差太多,求償金額大縮水。(情境照)

2017/04/07 18:0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8年前,年約28歲的胡姓男子與未滿17歲的小妤交往,當時胡男建議拍性愛影片留念,沒想到胡男疑為報復分手,將性愛影片上傳臉書,在酒店上班的小妤知道後,對胡男提告民事侵權行為,要胡男賠償200萬元,但法官認為,小妤在八大行業月收入破10萬,胡男收入低於5萬,所以認為小妤只能要求胡男賠20萬,超過20萬元一律駁回。

胡男在8年前與小超過10歲的小妤交往時,為了增加情趣,建議小妤拍攝性愛影片,小妤害羞同意,影片內容有小妤的胸部、性器官,還有小妤替胡男口交的畫面,經過剪接後,胡男存放在電腦裡,但一直到兩人交往一年分手後,性愛影片仍沒有被刪除。

成年後,小妤在朋友介紹下到酒店上班,2年前小妤的朋友在臉書上看到一段性愛影片瘋傳,雖然影片女主角看起來很青澀,卻神似小妤,立即要小妤確認,小妤一看到性愛影片當場崩潰,氣得打電話飆罵胡男,好一陣子要依靠安眠藥才能入睡。

小妤並一狀告上民事庭,不過胡男也覺得很委屈,宣稱分手後就把性愛影片刪了,當時存放影片的桌上型電腦,也在多年前搬家時丟棄了,如果真的要報復小妤,怎麼會事隔多年才將影片上傳到臉書?

不過法官認為,胡男明知道小妤當時未滿18歲,身心發展未健全,卻要求小妤配合拍攝性愛影片已經不妥,拍完影片又沒有盡責保護不外流,因此認為胡男對小妤有侵權,不過考慮到兩人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胡男在火鍋店工作,薪水不到5萬,小妤月收卻有20萬,因此判胡男賠20萬給小妤,如果超過20萬元一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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