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友密錄散佈性愛影片 遭判刑3月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鄧姓男子104年間,趁與林姓女友嘿咻時,以密錄筆偷拍她下體與性愛影片,11月間,兩人感情交惡,鄧男竟將影片及照片上傳到林女微信帳號相簿內,林女直到友人告知才發現此事氣憤提告;新北地院依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鄧男3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51歲的鄧男從104年3月起與林女交往,他卻趁前往摩鐵時,拿密錄筆,偷拍林女下體及兩人嘿咻時的性愛影片私藏,但11月間,兩人關係交惡後,鄧男竟將影片及照片上傳到林女微信帳號相簿內,林女事後獲知氣憤提告。
警方隨即前往他住處搜索,查扣3個隨身碟、2支密錄筆、筆記型電腦及手機。鄧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鄧男所為,損及林女名譽,有害社會善良風氣,實有可議,考量雙方於偵訊時達成和解,但因林男有前科,不宜給予緩刑,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