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按出「200」 國稅局審查員公然索賄
前台北國稅局審查員黃國銘,以將變更申報行業別,讓業者需多繳稅額為由,向業者索賄達300萬元,討錢時不願明講,狡猾地在計算機上按出「索賄密碼200」,新北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他10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台北國稅局審查員黃國銘,以將變更申報行業別,讓業者需多繳稅額為由,向業者索賄達300萬元,討錢時不願明講,狡猾地在計算機上按出「索賄密碼200」,新北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他10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68歲黃國銘在103年退休,101年間擔任台北國稅局綜合規畫科審查員時,審查煌裕汽車材料公司99年度營所稅覆核時,向記帳士事務所曾姓女負責人稱,要將煌裕行業別從「金屬製造業」改為「汽車零件製造業」,應繳納營所稅金額將達1千萬以上,隨後在計算機上按出「200」數字,曾女誤以為應補稅額200萬元,未與理會先行離去。
事隔多日,黃親自前往事務所,跟曾女暗示,「表示一下」,她才恍然大悟並支付40萬元現金,但黃嫌少,回說「那天不是按給妳看了?」曾女覺得金額太高,黃自行砍價「不然少一點,120萬元!」翌日再登門拿走餘款80萬元。
檢方還查出,黃承辦99年度甲天地、甲山林營業所得稅覆核,認為依國稅局審查,甲天地應非「廣告業」,而是「代銷業」,如變更申報行業別,甲天地98年度要再補繳稅金,另甲山林申報營業稅率也過低。
甲天地、甲山林委由留姓公司財會顧問出面,邀黃打高爾夫球,趁機協調稅務問題,並支付賄款180萬元;黃男否認犯行,合議庭不採信,斥責他本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卻罔顧法紀,所為除有損官箴外,也破壞公務正常運作及執行公正性,損及國家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