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索賄20萬 警獲判無罪
2016/12/12 06:0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時任新北市警瑞芳分局警備隊林姓隊員,101年支援分局偵查隊期間,負責網路犯罪偵查,林員遭控偵辦魏姓男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案件時,涉嫌向魏男索賄20萬元,檢方嫌疑重大提起公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林員在案中提到的20萬元是網路論壇金幣,是魏男為了協助警方查案而提供的虛擬貨幣,並不是現金,而行車記錄器出現的「拿去設定好了」、「對啊!我也覺得很神奇,因為領的是裡面領的啊」等錄音譯文,與交付現金無涉,事後林員也收到魏男給予的網路虛擬幣10萬元,證明錄音檔提及的是虛擬幣,再加上林員在錄音中曾對魏男說「我跟你又不熟」,顯見兩人並不熟識,全案屬於證人單一指訴,全案判決林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