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大咖要犯潛逃 司法院重新設計防逃機制
2017/02/18 15: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將召開,司法院今天提出7大改革方案,針對確保司法正義實現部分,為預防被告在審判階段或判決確定後逃亡,司法院表示,將研修刑事訴訟法,使裁判結果可以確實實現,重新設計防逃機制,杜絕大咖罪犯潛逃的案例再次出現。
馬政府執政8年期間,有百名要犯落跑,包括前立委羅福助、苗栗縣前縣長何智輝、地下金融教父萬眾、涉貪檢察官井天博、前工總理事長陳武雄等多人,都是在馬政府執政期間潛逃,其中又以掏空資產、內線炒股等白領犯罪佔最大宗,外界因此批評司法機關的防逃機制形同虛設。
司法院表示,將研修刑事訴訟法的內容包括,宣示判決時,被告應到庭聽判;非羈押中的被告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是逾2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法院宣判時應啟動羈押審查程序。
司法院指出,將擴大羈押替代處分的適用範圍,檢察官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在收到法院判決之前先執行;被告被判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2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者,檢察官得逕行拘提並對被告限制出境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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