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簽結案件 研擬引進人民參與審判
2017/02/16 14:5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即將開跑,其中除了大家關注的「人民參與審判」議題外,也有針對檢察官改革議題,法務部今召開記者會,表明願意帶領檢察體系宣示自我改革方案。
針對不起訴處分及常引發外界質疑的案件簽結部分,法務部研議相應法院引進人民參與審判,將參考日本制度,引進人民參與之人民檢察審查會。
法務部初步研擬項目有三,第一,無告訴人之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或簽結,可交由有人民參與之「檢察審查會」審查,特別是重大貪瀆、矚目案件,通常均為無告訴人之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改變現行職權再議機制,改由人民參與,審查檢察官不起訴之案件,並擴大及於簽結案件。
其二,人民檢察審查會由一般民眾組成外,另加上學者、退休之法官組成,並研議採交替任期制,兼顧成員代謝及避免案件中途全員更迭,無法銜接。
其三、檢察審查會受理案件,經調取原卷審查後,認為偵查不完備的,得建請檢察官再行偵查,檢察官仍為不起訴後,檢察審查會認應行起訴,得聘請律師逕行向法院起訴。
法務部表示,引進人民檢察審查會不僅標示著檢察民主化的開啟,也是偵查透明化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