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檢察官濫行起訴 邱太三:修法提高起訴門檻
2017/02/16 14:4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為迎接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下午會同檢察總長顏大和、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召開記者會;邱太三表示,為提升檢察官辦案品質,除了將透過國是會議司改議題,致力為檢察官爭取人力、物力、減輕案件負荷,集中辦案資源之外,將自我要求以精緻偵查為目標,主動進行改革。
邱太三指出,針對案件起訴部分,將研議提案修法提高起訴門檻,將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改為「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合法證據,足信被告應受有罪判決者,應提起公訴」。
邱太三表示,將起訴門檻提高到「足信被告應受有罪判決」,並在修法前,以內規明定此起訴標準,以高標準起訴門檻,杜絕外界對檢察機關濫行起訴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