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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課沒向學校報備 海大教授吃官司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宋姓教授無詐欺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宋姓教授無詐欺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7/02/13 11:3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國立海洋大學一名宋姓教授前年將週五博士班的課程調整到週三碩士班課程一併授課,被認為有詐欺、偽造文書的嫌疑,遭移送法辦。宋姓教授宣稱,自己已經過博士班同學同意,且2門課程均屬同性質英文論文寫作,所以才排在同一天上課。基隆地檢署認定,難認定宋姓教授有詐欺、偽造文書的不法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指出,擔任系主任的宋姓教授,遭指控將104學年度第2學期週五博士班英文論文寫作課程移置與週三碩士班科技英文合併授課,卻請領兩門課程的鐘點費,虛報上課時數,涉犯詐欺及偽造文書。

宋姓教授向檢察官表示,調動課程均有取得博士班學生同意,否認有詐欺及偽造文書犯意。

5名博士班學生也出庭作證,證明宋姓教授確實有依規定授課,且上課前就已經跟學生先行溝通。

檢方調查,宋姓教授上課時數已經超過學校規定須授課時數,且超支鐘點時數為14.91小時,實際上只支付教授4小時的費用;另被告雖有違反學校規定未報備調動課程,但主觀上難認定有不法詐欺意圖,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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