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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2472萬買假古董 怒告好友詐欺

    桃園地檢署(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資料照)

    2017/02/04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余姓男子14年來花費2472萬元,向72歲黃姓同好購買田黃石印章、張大千字畫、角雕文物,但田黃石、角雕送鑑定後非真品,張大千字畫託售也被拒絕,怒控黃男涉嫌詐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傳喚多名證人出庭,認為此案屬於民事糾紛,刑事部分偵結,予以黃男不起訴處分。

    余男指控,從92年起陸續花了2472萬元向黃男收購3顆田黃石印章、張大千字畫、角雕文物,事後將田黃石、角雕送到寶石鑑定所鑑定,證實田黃石只是人造物質混合組成,角雕是一般動物角,根本不是犀牛角,連張大千字畫委託拍賣公司出售都被拒,認為黃男涉嫌詐欺。

    黃男否認詐欺,供稱張大千字畫是60年間向台北市師大附近一家畫廊購買,當時畫廊向他表明是真跡;田黃石是向某國大代表收購;至於角雕是朋友從中國帶回。余男鑑定後便以300萬元將3顆田黃石購回。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傳喚雙方友人作證,認為余、黃兩人交易古董已有10多年的時間,余男也自陳張大千字畫在買入時並無鑑定報告;購買田黃石印章、角雕也未要求黃男出示鑑定資料,鑑賞把玩後就同意以現金購買,加上文物藝品並無固定市場行情,主要受到個人主觀因素影響,此案屬民事糾紛,刑事部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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