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度小月」「宜蘭渡小月」註冊商標遭駁回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宜蘭渡小月」餐廳因曾掌杓前總統陳水扁總統國宴料理而聲名大噪,102年底,餐廳以「宜蘭渡小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聲請註冊商標,但智慧財產局以「宜蘭渡小月」商標近似台南「度小月」,不准註冊。「宜蘭渡小月」不服提出訴願,被經濟部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日前判決「宜蘭渡小月」敗訴,仍可上訴。
對此,「宜蘭渡小月」今回應,此官司已耗費他們太多的精神與金錢,將不再上訴。
「宜蘭渡小月」餐廳主張,餐廳創立於57年,餐廳名稱使用已久,均早於「度小月」商標註冊時間,足證餐廳為善意使用該商標無仿襲意圖,商標以地名「宜蘭」及「渡小月」構成,強調地名「宜蘭」為彰顯餐廳以「宜蘭在地食材、風味」為主,且「宜蘭渡小月」主要提供中高價位台菜,與主打傳統平價小吃「度小月」的消費市場有所區隔。
「宜蘭渡小月」餐廳指出,餐廳之所以吸引消費者,與主廚廚藝、知名度有高度關連,餐廳主廚陳兆麟因曾擔任前總統陳水扁國宴主廚,吸引眾多媒體採訪,證明「宜蘭渡小月」於商標註冊前,就已為消費者所熟知,另在經濟部商業司舉辦的活動中,「宜蘭渡小月」餐廳及「度小月」分列東部、南部餐飲老店推薦名單,兩商標併存於市場多年,消費者應不至於混淆。
但智慧財產法院認為,「渡小月」與「度小月」外觀近似,讀音相同,且「渡」、「度」都有「度過清淡月份」的字義,又都用於餐飲業,確可能讓消費者誤認是同一系列商標,加上「宜蘭渡小月」餐廳招牌是使用「渡小月」3 字,而非欲註冊的商標「宜蘭渡小月」,難以認定「宜蘭渡小月」商標與「度小月」商標已並存多年,而「度小月」商標申請、獲准註冊均早於「宜蘭渡小月」,因此駁回「宜蘭渡小月」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