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傻逼車!猛踩煞車卻遭撞 報警告狀反被罰
遊覽車煞車不及追撞,擋風玻璃碎裂,大牌掉落。(記者吳政峰翻攝。民眾提供)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一名謝男在高速公路惡意逼車,2秒內時速驟降33公里,卻遭後方遊覽車追撞,報警告狀,反被依「危險駕駛」裁罰18000元,謝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基隆地院法官日前勘驗行車紀錄器,確認開罰有據,駁回其訴,成為法院認證的「最傻逼車」。
103年9月23日早上8時許,謝男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8.2公里處,見左側簡男駕駛的遊覽車欲切入其前方,謝男不願禮讓,持續加速並按喇叭示意,惟遊覽車仍成功變換車道。
謝男疑心生不快,突猛踩油門,9秒內時速從80公里增至109公里,兩度變換車道,反超至遊覽車正前方10公尺,再急煞車,2秒內時速降為76公里,導致簡男煞車不及,撞上謝男車屁股,宛若電影《玩命關頭》翻版。
5秒後,謝男時速降至62公里,又被遊覽車追撞,後擋風玻璃整面飛出去,他氣得報警;遊覽車則是前擋風玻璃碎裂、大牌掉落,兩車停在8.8公里處。
國道公路警察第一大隊汐止分隊勘驗雙方行車影像,發現謝男的車尾雖被遊覽車撞爛,但肇因於他惡意逼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1款「以危險方式駕車」,開罰18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謝男不願賠了夫人又折兵,提告要求撤銷該裁決,主張遊覽車先逼他車,他擔心再次被逼,才會加速開到遊覽車前方,適逢路邊有「前方速限降低」告示牌,順勢減速,否認惡意逼車。
法官檢視雙方行車紀錄器,未看到遊覽車逼車,倒見謝男超車至遊覽車前方不到10公尺,隨即猛踩煞車,2秒內時速劇減33公里,導致整起意外。
法官指出,影片顯示,謝男大幅減速時,正前方的車輛並未煞車,足證當下無驟然降速必要性,因此認定謝男的藉口不可採信,駁回告訴。
謝男急煞後,不但車屁股被撞爛,後擋風玻璃也碎裂,損失慘重。(記者吳政峰翻攝。民眾提供)
兩度追撞後,謝男把車子停在高速公路路邊,報警處理,反而吃上18000元罰單。(記者吳政峰翻攝。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