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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傘才心安? 獨居翁家中掛滿雨傘

阿伯伸手拿取黑傘。(記者吳政峰翻攝)

阿伯伸手拿取黑傘。(記者吳政峰翻攝)

2016/11/05 10:46

〔記者吳政峰/新北報導〕新北金山黃男日前發現門口雨傘不見,調閱監視器得知是鄰居阿伯所為,但阿伯堅決否認,黃男氣得拿照片登門索討,意外發現獨居阿伯的家中,竟有多達10幾把傘,懷疑多人受害,念在阿伯年事已高,黃男不願追究,告誡後即離去。

黃男表示,門口有兩把雨傘,一把是點點圖樣,另一把是黑傘,專門用來接送小孩上下學用,1日準備出門時,發現黑傘不翼而飛,調閱監視器,看到9旬鄰居阿伯先在傘桶邊打量,沒多久就把傘抽走,從容離去。

2日黃男在金山區農會遇到阿伯,上前詢問何時可還傘,阿伯卻否認拿走,辯稱當時因為腰不舒服,才會在傘桶邊站一下,並無行竊,黃男見無法突破僵局,只好跟阿伯說,「下雨天借傘沒關係,用畢記得歸還就好」。

未料黃男等了一天仍未見傘歸來,3日氣得把監視器照片印出當證據,直奔阿伯家索討,惟阿伯依舊否認行竊,直說兩把傘又沒多少錢,不可能偷,語畢即打開掛滿雨傘的大門,想從中掏兩把給黃男,黃男算了算,門上竟掛了10幾把傘。

黃男隨後又在門邊看到4把傘,總數已超過獨居者的需求,驚訝地問「你是跟人家拿了多少支啊?」阿伯突沉默不語,黃男反心生同情,僅告誡他不要再拿別人的傘,即雙手空空返家,並未報案。

律師李慶峰表示,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若警方獲報即無法撤告,但檢方可審酌本案被告年事已高、黃男已原諒、及不法所得價值較低等情形,而給予緩起訴處分。

阿伯端詳桶內雨傘。(記者吳政峰翻攝)

阿伯端詳桶內雨傘。(記者吳政峰翻攝)

阿伯從傘桶內掏了黑傘,若無其事離開,亦未開傘使用。(記者吳政峰翻攝)

阿伯從傘桶內掏了黑傘,若無其事離開,亦未開傘使用。(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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