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殺警 竹崎鄉長王焜弘一審判無期
2016/10/07 16:39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與表弟黃俊源被控買兇殺害警員林進忠案,嘉義地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王被依藏匿人犯、共同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俊源被依藏匿人犯、共同犯殺人罪,判處15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
同案被告,槍手劉瑞堂被依共同犯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的兒子劉家瑋被依幫助殺人罪,判處8年、褫奪公權5年。
在押的王焜弘等4人,都被提解到庭聆判,法官宣告王被判無期徒刑時,王面無表情,接著法官告知可在10天內上訴,王語帶不滿地,大聲喊說:「報告法官,感謝你這麼快給我們判決。」並轉頭向在場聆判的親友說,「跟我老婆講,我是冤枉的!」審判長卓春慧回說,「若要交保,書面遞狀」。宣判後,王焜弘、黃俊源與劉家瑋還押;劉瑞堂因還有其他刑案須執行,轉為受刑人服刑中。
死者林進忠妻子到庭聆判後說,王焜弘等人手段兇殘,無法無天,一絲悔意都沒有,罪有應得,最好都判死刑。竹崎鄉公所秘書邱豐銘說,很多鄉親到庭聆判後心情低落,在沒有直接證據下,此判決不公平。王的委任律師表示,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