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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成鐵證 彰化4惡少預謀殺人遭判刑

4名惡少將奄奄一息的陳男丟到伸港鄉運動公園,隔天清晨陳男被民眾發現時,已氣絕身亡。(資料照,記者劉曉欣翻攝)

4名惡少將奄奄一息的陳男丟到伸港鄉運動公園,隔天清晨陳男被民眾發現時,已氣絕身亡。(資料照,記者劉曉欣翻攝)

2016/09/09 15:4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發生在今年2月間,彰化縣伸港鄉男子陳志宏酒後被4名惡少毆打致死案,檢警一度認為,死者是因酒後攔車發生糾紛引來殺機,但該案進入一審後,案情出現大逆轉,法官發現被告並非臨時起意,主嫌柯胤男(19歲)、柯信嘉(19歲),分別依傷害致人於死及遺棄罪重判14年、13年有期徒刑,共犯林于棠只犯遺棄罪判5月,共犯羅介輿則在逃通緝中。

年紀皆為19歲的被告柯胤男、柯信嘉原先對檢警表示,今年2月17日晚間,他們開車見陳志宏迎面而來,借酒裝瘋對他們胡亂叫喊,兩人忍不住下車斥罵陳男,卻遭陳男反唇相譏,柯胤男一氣之下出手勒陳男脖子,將他強押上車,再帶到住處凌虐長達4小時,後來又找來林于棠、羅介輿2人共同謀議,將奄奄一息的陳男丟到伸港鄉運動公園,隔天清晨陳男被民眾發現時,已氣絕身亡。

該案進入審理後,法官對於4名惡少因對方「發酒瘋」而痛下殺手的說詞存疑,反而對原告所提一段,辦案員警所做的一段紀錄感到興趣。即死者案發前,曾跑到「前老闆」家裡胡言瘋語,誇稱「我是伸港茶行老大」,這段話被前老闆的女兒po到網路上,為陳男引來殺機。

原來伸港茶行在地方風評不佳,平日都是地方不良少年聚集地,4名被告是伸港茶行固定班底,從臉書上得知有人自稱是「伸港茶行老大」,便四處打聽陳志宏為何許人也,柯信嘉打探到陳志宏住處後,便與柯胤男前去堵人,將死者從住處綑綁押出,帶到不明處所痛毆致死。

判決書說,期間陳志宏大腿被打斷時,曾苦苦哀求對方放他一馬,送他就醫,但柯胤男、柯信嘉惟恐事跡敗露,阻斷陳志宏任何向外界求救的機會,共同謀議把奄奄一息的陳志宏丟到中興運動公園。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4名被告如何透過臉書,向網友詢問陳志宏下落,全部公開在法庭上,讓他們再也無法狡賴是「不期而遇」。

法官表示,死者與被告無怨無仇,被告竟痛下毒手,剝奪他人生命權利,也讓其家屬痛失至親,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犯後又極力掩飾罪行,編造死者酒後攻擊的謊言,又拿別人的手機誤導員警辦案,審酌一切情狀,分別判處上述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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