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就可以大鬧急診室?! 這段影片證明他違反醫療法
2016/08/01 13:15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24歲楊姓男子昨晚在信義區W飯店參加友人喜宴,喝得太多在飯店外路倒,被送往醫院急診室時,他又大吵大鬧,甚至攻擊醫療助理及隨後趕到處理的員警,訊後被依違反醫療法及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楊男路倒時被路人發現報案,119救護車將他送到聯合醫院忠孝院區,一進急診室就不斷咆哮「為什麼要帶我來這」,還動手拉扯醫護人員,院方警衛及醫療助理只得以束帶管束他,沒想到楊男竟掙開束帶,下床攻擊醫療助理人員,尤姓男醫助費了一番工夫才壓制他,據報趕來的同德派出所楊姓員警要帶他回去時,左手也被他抓傷。
警方說,根據醫療法第106條,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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