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繳罰款就和你結婚... 男遭「假表妹」騙24萬
宜蘭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嫌判決林姓夫婦有期徒刑定讞。(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林姓夫婦,以介紹一位名為「林靜怡」的表妹給徐姓男子為由,請他給付現金,實際上並無「林靜怡」此人,但徐姓男子於民國102年1月、2月期間,陸續付給林姓夫婦24萬7600元,仍無法一睹佳人芳澤,發現受騙後通報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林姓夫婦分別被法院依詐欺罪嫌,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及10個月定讞。
林男在102年1月7號於羅東火車站認識徐男,即以介紹表妹認識為由,陸續騙取徐男付款,1月12日晚以其妻在桃園發生車禍,向徐借款7000元,徐於羅東郵局提款給付給林男。
食髓知味的林男接著在1月15日說,機車半路壞掉需5000塊維修費,徐乖乖繳錢,1月17號林男再度傳簡訊,告知徐其表妹「林靜怡」被前男友騙光積蓄,以名為「林靜怡」的電話號碼傳送簡訊給徐,以幫忙繳納房貸等語,騙取3萬元得手。
就這樣林男持續以「林靜怡」的身分向徐索要金錢,2月4日更是假冒「林靜怡」稱林男在桃園酒駕被抓,需繳納9萬元罰款,不願讓林男在監獄過年,如徐願意幫忙,將與他結婚,徐再度付款。
徐男陸續給林姓夫妻共24萬7600元後,始終未見「林靜怡」本人,驚覺被騙,向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報案,今年6月30日法院依刑法詐欺罪嫌,將林姓夫婦判有期徒刑定讞。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