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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被拒 國中老師開槍同校女師 卡彈未擊發 槍藏學務處沙發 警逮捕

高市某國中黃姓男教師在學校朝同校女老師開槍,雄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資料照)

高市某國中黃姓男教師在學校朝同校女老師開槍,雄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資料照)

2024/11/22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高市某國中任教的黃姓男教師與同校女老師分手後,黃求復合遭拒,竟上網買兩把手槍,到學校朝前女友開槍,所幸卡彈女老師躲過一劫,黃把槍藏在學務處沙發,辯稱是要阻止前女友自殺,仍遭聲押獲准,高雄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校方教評會今年八月決議不續聘將黃開除。

學校停車場堵人 先持電擊棒攻擊

檢方指出,卅一歲黃姓男教師,曾與同校女老師交往三個月,女老師以個性不合提出分手,黃多次求復合遭拒,今年六月黃上網買了一把改造手槍和一把瓦斯槍(不具殺傷力),同月廿五日下午,黃請友人開車載他到學校地下停車場,埋伏在女老師車旁,等女老師現身時,持電擊棒朝她左腹電擊。

但遭女老師以手提包阻擋電擊不成後,進而掏出改造手槍,朝女老師開槍,幸卡彈未擊發,女老師嚇到拔腿狂奔,同校的另名女老師剛好騎車行經該處,上前安撫黃師將他帶到學務處喝茶。

黃到學務處時,趁機把槍藏在沙發椅縫裡企圖規避刑責,經主任報警當場逮捕黃師,起獲手槍及子彈十三顆。

恐怖情人行徑再次上演 檢方起訴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黃師否認要殺女老師,辯稱女老師有自殺傾向,是為了阻止女老師自殺,才會拿電擊棒「安撫」對方情緒;但檢方查出,黃師曾於二O二二年與另名女子交往時,對方當時提分手,黃師竟在不到一個月時間撥打四百八十四通電話騷擾對方,當時檢察官放他一馬獲緩起訴,沒想到黃男在緩起訴期間,又出現「恐怖情人」行徑,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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