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撞飛未通報 國道警:沒有義務
2016/07/14 18:11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一輛貨櫃車14日自撞國道北上2.3公里處護欄,路燈遭撞飛入草叢,附掛於邊坡的第四台纜線也斷裂,導致基隆1萬收視戶斷訊,國道警察一大隊汐止分隊到場登記駕駛資料後離去,未通報高速公路局,直到本報電聯高公局,內湖工務段技師何明庭才得知此事,直言若漏電斷路器毀損,晚間路燈通電時,可能會造成短路火花,已請工程師到現場緊急處理。
42歲洪男從台南載冰品北上基隆五堵,14日凌晨5時許自撞國道一號轉暖暖交流道護欄,人未受傷,自行通知拖吊車到場,其他用路人見狀通報警廣,警廣便請汐止分隊到場處理。
一大隊行政組表示,員警到場後見洪男無恙,已委請業者拖吊,便未施以酒測,登記資料後即離去,當場未看到護欄與燈桿受損。
受害的有線電視業者「吉隆」經理李宇屏指出,早上5點多即接到收視戶通報斷訊,巡查到7點多才找到位於國道的斷點,惟報警後獲得「自行處理」的回應,要求備妥相關文件再到汐止分隊報案。
李宇屏說,初估影響1萬名收視戶,至14日下午1點才完全恢復正常,損失約20萬元,將對洪男求償。
內湖工務段下午兩點半接獲記者電話,方才得知路燈受損,趕緊通報養護工程師至現場處理。
技師何明庭表示,每座路燈均有漏電斷路器,按理漏電後即會自動斷電,但本次屬外力撞擊,若連斷路器也損壞,則晚間通電時即可能短路冒出火花,不排除延燒一旁野草。
一大隊行政組則說,接獲有線電視業者通報後才知道護欄壞掉,已通知洪姓駕駛到案說明,但警方沒有義務得通知高公局燈桿毀損,這部分應由高公局人員自行巡查發現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