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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撞到也算肇逃 運將害騎士摔車判刑

2016/06/22 14:2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黃姓計程車運將,前年4月凌晨2點多欲違規紅燈左轉,超越T路口停止線,車頭突出於路中央,橫向綠燈的熊姓機車騎士被嚇到閃避而「犁田」摔車,小黃認為是騎士騎太快自摔,沒撞車就沒他的事,未下車查看即逕自駛離;台北地院認定黃男肇事逃逸,判刑7月,另依業務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可上訴。

案發於前年4月1日凌晨2點多,黃男駕小黃行經信義區崇德街,欲左轉信安街,但燈號為紅燈,應綠燈才能轉,小黃的前輪超越紅燈停止線,後輪壓線,車輛停在行人穿越道上,車頭突出於路口;左方橫向行駛的熊姓騎士看到小黃擋道,急煞閃避而打滑摔車,熊男左右膝和腳踝、左手腕多處擦傷和扭傷。

黃男未下車查看,沒有停留就直接駛離現場,信義警分局循線找上他,黃男辯說沒有闖紅燈,前輪雖然越線,但後輪還沒過,他等了10秒讓橫向車輛過,責怪是騎士自己騎太快,他有搖下車窗看一下,看到騎士自己站起來,就以為沒他的事,才直接開走。

行車事故鑑定判定小黃違規超越停止線,是肇事主因,騎士沒有肇事責任,路口雞排店老闆也到庭作證說是小黃闖紅燈,法官認定黃男明知有人受傷仍直接離開,構成肇事逃逸,且黃男是曾於3年前因毒品罪入獄7個月的累犯,因此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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