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甲車弊案 首波買發票業者判4至6月
2016/06/20 20:4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國防部雲豹甲車採購弊案,得標業者中興電工與協力廠億嶸、啟福公司,在「動力底盤系統」涉嫌違約以中國次級品交貨,行賄驗收僱員,檢方依貪污、詐欺等罪起訴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等33人,今法官部分審結,中興電工業務經理楊瑞成、葉月桃等12人坦承做假帳並進行假交易,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4月至6月不等徒刑,均緩刑3年,附帶支付公庫8萬到15萬元不等罰金。
另外全案主嫌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億嶸負責人張光明、啟福負責人許清順、3名軍職及雇員等被告,法院另案繼續審理。
據了解,中興電工在101年得標雲豹甲車「動力底盤系統」之採購案,涉嫌與下游包商,共謀以中國產品混充,可是招標契約中明定禁止使用中國產品,交貨後又一再發生故障頻頻,去年6月爆發此弊案,檢方介入偵查。
檢方介入調查後,國防部還聲稱現有雲豹甲車妥善率達99%,9月檢調會同軍方抽測5部雲豹甲車,只有2部通過,其他3部的動力底盤均無法達到作戰要求。
檢方起訴公務員有兵整中心測試技術科檢驗士官長王建興(收賄85萬)及兩僱員(收賄上百萬),還有主嫌江義福、及其下游廠商,全案起訴33人及9家廠商,全案仍在審理中,今僅判決賣假發票的且認罪的12名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