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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齊白石畫作當真品賣詐120萬 婦人判刑8月

齊白石作品之一。(圖擷取自網路)

齊白石作品之一。(圖擷取自網路)

2016/06/07 12:1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從事字畫買賣的蔡姓婦人,3年前持3幅國畫大師齊白石的3幅扇面畫作,向台北某藝品店戴姓老闆保證是真跡、絕非印刷品,3幅共賣120萬元,戴男欲轉賣給中國收藏家,驗貨時卻慘遭「打槍」說是印刷品;戴男提告,台北地院今依詐欺罪判蔡婦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婦向戴男兜售「紅菊花、紅壽桃、牽牛花」等3幅齊白石畫作,明知未經鑑定,卻向戴男謊稱已經由專業人士鑑定,保證絕非印刷品,否則退費,還說「這是一位太太趁老公出國,偷偷賣的,比較容易成交,如果老公回國就不賣了,要趕快決定」,戴男聽信而倉促決定買下。

戴男將3畫作帶往中國上海轉售,當地劉姓收藏家原欲以132萬收購,但驗貨時檢視畫作,發現竟然只是印刷的複製品,取消交易,戴男這才知道買到假貨,找蔡婦要求解約退貨,但蔡婦置之不理,戴男告她詐欺。

蔡婦承認早已知道畫作未曾鑑定過,也承認向戴保證是真品,但她不承認詐欺,推說她是把畫作賣給劉,戴只是仲介人,而畫作是在上海被劉某調包了。

合議庭勘驗畫作,發現「牽牛花、紅壽桃」扇面的背面有蔡婦的親筆簽名,調查局鑑定也發現3畫背面竟然有條碼,認定畫作是蔡婦賣的戴男的原件,沒有調包過。

蔡婦曾與買家打民事官司同意和解,又未履行賠款義務,合議庭認定,蔡姓婦人賣假貨詐財,被拆穿後不正視自己的錯誤,未賠償被害人,缺乏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態度,將她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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