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美男與國中少年性交 判緩刑2年
20歲的邱姓花美男去年2月間透過友人介紹認識15歲的國中生小宗(化名),去年10月10日,邱男帶少年到新北市中和區住家的社區男廁,先要小宗幫他口交,再與小宗性交。(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0歲的邱姓花美男去年2月間透過友人介紹認識15歲的國中生小宗(化名),去年10月10日,邱男帶少年到新北市中和區住家的社區男廁,先要小宗幫他口交,再與小宗性交,翌日小宗因肛門劇烈疼痛,加上怕感染性病,因此將此事告知老師,學校輔導老師再通知小宗母並報警處理。
因邱男坦承犯行,並獲小宗與小宗母原諒,新北地院今依對未滿16歲男子性交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4年,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據了解,長相帥氣的邱男獨鍾少年,常在網路上搜尋獵物,除了小宗,邱男另涉及與一件與少年性交案,邱男今年2月透過臉書認識這名國三生,之後連續兩天帶少年回家做愛還拍裸照,事後少年聽聞邱男疑有性病,擔心自己也「中鏢」,緊張地告訴老師,此事才曝光,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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