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與女兒閨密「父女戀」 變態照、鹹濕對話成定罪鐵證

邱姓男子於2013年與女兒就讀國中的閨房密友小樂「父女戀」,他宛如變態大叔般與小樂在區公所女廁、學校附近暗巷與馬路邊等處性交,還拍下11張變態猥褻照。(情境照)

邱姓男子於2013年與女兒就讀國中的閨房密友小樂「父女戀」,他宛如變態大叔般與小樂在區公所女廁、學校附近暗巷與馬路邊等處性交,還拍下11張變態猥褻照。(情境照)

2016/03/12 18:0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在中國工作的邱姓台灣幹部,於2013年與女兒就讀國中的閨房密友小樂(化名)「父女戀」,他宛如變態大叔般,趁小樂上下學途中性交,地點包括區公所女廁、學校附近暗巷與馬路邊,還拍下11張變態猥褻照,法院審理時卻一概否認,法官當庭鑑定,照片性器官2顆痣與邱男吻合,另外,邱男傳給小樂「射在裡面有感覺嗎?」等鹹濕對話,也成了證據,台中高分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徒刑7年8月。

判決書指出,年約40歲的邱男,在中國擔任人力管理的台籍幹部,每週往返中國、台灣一趟,他於2013年2月,因女兒的閨密小樂(案發時就讀國中一年級),到其住處找女兒聊天,進入邱男臥房借用電腦,邱男抱住小樂親吻性交,小樂沒有拒絕,2人進而成為年齡差距超過一倍的「父女戀」情侶。

邱男每週都要到中國一趟,雙方見面時間有限,邱男利用小樂上下學途中,或是休假的短暫時間,伺機與小樂性交,其中1次是在汽車旅館內,4次在小樂的房間內,1次在小樂住處的客廳內,還有1次是趁小樂放學時,在上下學途中的一間國小學校籃球場附近暗巷內,與小樂「車震」,另有2次則是趁小樂上學途中,在區公所的女廁內,以及學校附近馬路旁「車震」。

邱男還送給小樂手機與內褲,性交過程中,拍下小樂全裸與雙方性器官結合的猥褻照片11張,其中4張是小樂僅著內衣褲,用手撫摸下體的變態照片,小樂的父親發現後提出告訴。

上述猥褻照片中,「男主角」並未露臉,只拍到性器官,邱男於法院審理時全盤否認,他辯稱回台時間很短,與小樂不是情侶,也沒有性關係,且小樂的父母親在家,他豈能在小樂住處與小樂性交?他還辯稱是小樂結交「大叔」男友,為了保護這位「大叔」,才栽贓嫁禍給他。

法官當庭叫法醫室檢驗員勘驗,卻發現照片中陰莖有2顆黑痣,與邱男的性器官吻合。另外,邱男在2013年6月17日,透過臉書與小樂對話時,詢問小樂 :「妳的月經來了吧?」、「想愛愛嗎?那天妳好會搖」、「射在裡面有感覺嗎?」,這些鹹濕對話也成了鐵證,台中高分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7年8月,可以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