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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交小女友嘿咻 提分手挨告性侵

范姓男子於某學校服替代役,擔任學校警衛期間,與校內1名國中女生小雯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告性侵。(情境照)

范姓男子於某學校服替代役,擔任學校警衛期間,與校內1名國中女生小雯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告性侵。(情境照)

2016/02/26 19:4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2歲范姓男子於北部某國中服替代役,擔任學校警衛,而後與校內1名國中女生小雯(化名)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去年春節連假,范男邀約小雯到家裡玩,並發生性關係,事後范男卻向小雯提分手,小雯向老師哭訴,並堅持控告范男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范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范姓男子服役時,被分派至國中擔任替代役,從事警衛工作,因范男與學校師生多有接觸,不久即與就讀國中的小雯認識,相處日久情愫漸生,雙方發展成為男女朋友。

檢方調查,去年農曆春節期間,范男邀約小雯到他家裡遊玩,雙方發生2次性關係,事後,范男因退伍離校,與小雯提分手,小雯不願與范男分開,向學校老師哭訴,才讓全案曝光,校方通知社工到校輔導,小雯則堅持對范男提告。

檢察官傳喚范男出庭,他承認與小雯發生性關係,但雙方是你情我願,他並未強迫小雯,檢方調查後,今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范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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