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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已故友妻交往 還讓她女兒同床口交

一名男子先是與已故友人的妻子同居,之後又與其女兒發生性關係,他甚至在半夜讓少女為其口交,被同床的同居人直接目擊。(情境照)

一名男子先是與已故友人的妻子同居,之後又與其女兒發生性關係,他甚至在半夜讓少女為其口交,被同床的同居人直接目擊。(情境照)

2016/03/02 22: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34歲郭姓男子職業為工人,前年開始與已故友人的妻子交往同居,卻還與時年14歲的同居人女兒發生性關係,甚至在半夜讓少女為其口交,直到被害少女的祖母報警處理後,郭男才被新北地院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於今判處1年半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郭男自2014年2月開始,與撫養3名子女的已故友人之妻子同居,但他不以此為滿足,居然進一步勾引同居人長女,平常暱稱對方「寶貝老婆」培養感情。同年10月21日,趁著少女在學校練拔河受傷後,在其疲累睡覺時與她發生第一次性關係。

案發當晚,少女母親就發現女兒內褲上的血跡,追問後少女才坦承,沒想到少女母親提出警告時,郭還恬不知恥的嗆,「現在想怎樣!做都做了!等她16歲,我就娶她!」同年11月,半夜哄兒子睡覺的少女母親,又發現郭男在浴室與少女性交;同年11月底,她甚至在睡覺時察覺棉被上下起伏,掀開一看,赫然直擊女兒在幫郭口交。

由於被害少女的母親被郭男恐嚇,「若捉狂起來什麼都會做」,再加上少女不希望事情鬧大,少女母親一直隱忍未報警,直到少女的弟妹將事情告訴祖母,才讓郭男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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