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少年嘿咻辯稱不知他幾歲 花美男被訴

邱姓男子透過臉書結識15歲的少年阿強,進而交往,邱明知對方未滿18歲,卻將他帶回住處發生性行為。圖為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邱姓男子今年2月間,透過臉書結識15歲的少年阿強(化名),進而交往,邱明知對方未滿18歲,卻將他帶回住處發生性行為,案發後阿強擔心感染性病,報警處理;邱辯稱不知對方年齡,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罪起訴。
檢警調查,20歲的邱男外表秀氣,有種「花美男」的氣質,但他卻專挑未成年少男下手,今年2月間曾因與少年發生性行為而被起訴。
今年2月間,透過臉書結識阿強後,就與對方發生兩次性行為;但案發後,因阿強聽聞邱疑似感染性病,擔心自己也被感染,向輔導老師訴苦,其母親輾轉得知氣憤提告。
邱男未否認發生性行為,但辯稱不知對方未滿16歲,但阿強明確指述,兩人第一次見面時,就已經告知對方自己只有15歲讀國三,檢方不採信邱男辯詞,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為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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