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高股價坑殺散戶 和旺前董座判刑
2016/05/23 17:11
[記者黃欣柏、溫于德/台北報導]和旺聯合實業前董事長劉永祥,去年被控涉嫌掏空公司50億元資產,另又與梁嘉豪、廖昌禧等股市炒手合作炒股來坑殺散戶,不法獲利逾億元,去年9月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劉10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劉永祥疑在外欠下高額賭債,資金調度出現問題,於是利用董事長職務,指示員工用公司空白支票開立7億餘元支票作為個人債務擔保;此外劉在擔任和旺公司董事長期間,也涉及假借投資名義掏空和旺公司,並以不實土地交易價格向銀行詐貸,再出售土地虛增30億元營收。
檢調還發現,劉永祥涉與股市炒手梁嘉豪、鄒興華、金主陳聰明、廖昌禧等人聯手,自102年5月起至去年4月間,分7階段炒作自家公司股票,使得和旺由每股18餘元飆升到74元,再逢高賣出坑殺散戶,去年4月21日還爆發違約交割,4月30日甚至跳票1億4千餘萬元,去年7月櫃買中心勒令和旺下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