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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女童手段兇殘 龔嫌判處無期徒刑

士林地院26日下午將對龔嫌殺童案宣判,法警一早就戒護龔(灰外套)上囚車前往士林地院聽判。(記者劉信德攝)

士林地院26日下午將對龔嫌殺童案宣判,法警一早就戒護龔(灰外套)上囚車前往士林地院聽判。(記者劉信德攝)

2016/02/26 16:26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審理台北市北投文化國小割喉案,今宣判,認定29歲的被告龔姓男子殺害女童,手段兇殘,但僅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1、2年來不斷聽到有人在耳邊批評他沒交過女友,工作能力不佳,為此他還離開雙親,獨自租屋,甚至親手摔死家人飼養的小狗,問題依舊未解決,決定殺人抒壓。

去年5月29日當天,龔男帶著菜刀騎上機車,先到便當店吃飯,接著就跑回母校,翻牆進入校園,過程中曾遇到幾名學童,遠方還有老師,但龔男認為該處「不適合下手」,又走到過去就讀的六年一班,站在走廊上看風景。

不久後,劉小妹妹從隔壁的音樂教室走出來,跟同學打招呼,才走進廁所,龔男覺得「不想再拖了」便跟了上去,等在廁間門口,1分鐘後下手行兇。

犯案後,龔男認為完成了一件事,洗乾淨雙手,打電話報案,接著躺在地上休息,等候警方到場,他曾自述「問題解決了」,還說已經沒有聲音在耳邊騷擾,連看守所的人犯也都認為他很正常。

法醫蕭開平解剖劉小妹妹遺體,發現龔姓男子所持的兇刀不鋒利,下手時有拉扯,導致劉小妹妹脖子上的傷口呈瓣狀,氣管裡也有血,根本難以縫合,且劉小妹妹的右手掌上有刀傷,掌緣還有拖尾的痕跡,顯見第一時間有先抵抗,龔男下手兇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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