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應該是喜歡我吧…」被男同事偷親她不告了

2015/12/24 16:5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子疑似心儀長相甜美的女同事,趁與女同事共用電腦討論公事時,突然伸出雙手捧住她的雙頰,深情款款地給她一個吻,嚇得她快步離開,事後她告陳男性騷擾,檢方傳喚多名同事作證,但大家都在午休或低頭吃飯,她為避免因此案再打擾同事選擇撤告,並指「我想他應該是喜歡我吧…」,台北地檢署今將陳男不起訴。

今年6月,陳男與女同事共用公司電腦討論公事時,疑似一時情不自禁,突然轉身捧住她的雙頰,嘴對嘴親了她一下,她被陳男的舉動嚇傻,立即將陳男推開,轉身離開辦公室。

女方指控,當時她正與陳男討論公事,陳男卻突然轉頭過來,托住她的雙頰,什麼都沒說就親她,嚇得她當場離開座位;她出庭時並透露「我想他應該是喜歡我吧…」。

陳男應訊時則否認性騷擾,對於女方所有的指控一概否認,堅稱當時只是與她共用電腦談公事,沒有越矩;辦公室其他同事則分別證稱,當時在午休或吃飯,沒看到陳男親她;但有同事目擊她曾快步離開辦公室。

檢方偵查期間,女方為避免因此案再次打擾其他同事作證,選擇遞狀撤告,表明不再追究;因性騷擾為告訴乃論之罪,檢方考量原告已撤告,所以將陳男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