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爆名嘴法庭出口成「髒」法官置若罔聞
2015/12/10 14:42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誹謗NEWS98主持人劉駿耀一案,一審張大春獲判無罪,然而在劉提起上訴至高等法院後,高院逆轉改判張有罪,並依公然侮辱罪判張罰金3000元定讞。張大春表示,將申請釋憲,更透露劉曾在法庭上「出口成髒」,法官竟置若罔聞。
張大春去年不滿廣播電台主持人劉駿耀,在節目裡以粗俗言語諷刺絕食反核四的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在臉書痛批劉駿耀「可恥」、「下流胚」、「腦袋裝屎」等語,遭劉提告加重誹謗罪,一審張無罪,上訴到高院後,張又被判有罪,張大春聞訊表示,自己一開始就是聽不得一個下流人在電台這樣的大眾媒體上,用輕浮不當的言語對曾遭受無數苦難的林義雄冷嘲熱諷,因此才說劉的言語下流 。
張大春進一步透露,高院開庭時,劉駿耀更在公開的法庭上當場說出在他心裡,林義雄就是一個屎,還說張大春是「你媽○○被狗○」、「畜牲」等語,雖然劉聲稱這些話他不會公開講,卻又在法庭統統說出來,然而劉「出口成髒」時,法官竟都不制止,甚至事後也沒有核實劉的發言內容,張大春指出從這邊就不禁懷疑法院的裁判品質。
「這件事從進入法律程序後,我關心的是法律制度的設計、裁判的品質,還有言論公義的尺度。」張大春感嘆,看到一個人在法庭上「如此下流的語言猙獰咆哮,檢察官和高院法官們卻視而不見,聽若罔聞,看來司法改革確乎道阻且長。」對於劉是否濫訴的提問,張大春直言這樣講都太輕,「他是玩弄法律、順便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