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向盤教學」鬧雙胞 徒告師妨害名譽
閔男在其網站上張貼聲明稿。(記者謝君臨翻攝網路)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駕駛訓練班負責人閔姓男子以「雙方向盤教學設備、教學法」取得專利,但另名陳姓教練也在其部落格宣稱擁有獨家專利,閔男不滿在網站發出聲明,指陳男之前為該訓練班教練,因違反公司內規遭釋出,其網路上的資料涉嫌抄襲,陳男得知後控告閔男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閔男取得專利時間早於陳男,所寫聲明也不構成妨害名譽,今將閔男不起訴。
根據網站資訊,現年49歲的閔男為「閔教練道路駕駛訓練班負責人」,擁有15年以上的專業教練經驗,閔男的「同心圓循跡駕訓法」還通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三年嚴格審核」及官方認證,獲般專利證書。
據悉,陳男原為閔男徒弟,而後因公司屢次接獲顧客投訴陳男,公司於是在103年6月,以陳男違反公司內部規定,已不適任該團隊駕駛訓練教練為由,將他解雇,陳男離職一個多月後另起爐灶,開設「強生專業汽車道路駕駛訓練團隊」,在其部落格上宣稱擁有「雙方向盤、雙煞車、雙油門」等獨家專利。
閔男得知陳男竟將其專利占為己有,向智慧財產局申告,並在其網站上張貼聲明稿,強調陳男在網路上所張貼的內容,有90%和他們的相似,經查後發現,陳男涉嫌嫖竊他們的文案,甚至連免付費專線電話都極為相似,僅有兩碼不同,企圖魚目混珠、誤導大眾,藉此搭上順風車檢便宜,陳男得知後怒控閔男妨害名譽。
檢察官調查發現,閔男以教學設備、教學法取得「設計專利」及「發明專利」,時間為96年1月,陳男原在閔男團隊擔任教練,離職後另開設駕駛訓練班,並於104年向智財局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檢方因而認定閔男取得專利時間早於陳男,且陳男網路文案內容確與閔男雷同,也不構成妨害名譽,今將閔男不起訴。
閔男在網站上強調他的「同心圓循跡駕訓法」取得發明專利。(記者謝君臨翻攝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