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判賠15萬 全因一篇「報告江院長」...
2015/08/05 12:4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擔任國內某造紙公司董事的林姓男子,因質疑公司邱姓負責人有違法行為,近年多次到地檢署控告邱,未料檢方均查無證據,他憤而在報紙上刊登標題為「報告江院長」的文章,文內直指邱逃漏稅、侵占土地及勾結會計師,事後邱提告,今台北地院判林需賠15萬元及登報道歉。
現任該造紙公司清算人的林男,曾接連在台北、桃園及新北地檢署告發邱姓負責人10多次,但各地檢察官調查後均查無證據,全數做出不起訴處分。林男對此十分不滿,去年3月間氣得在報紙頭版刊登半版文章「報告江院長」。
林男在該篇「報告江院長」中,以「勾結新北市地政局、新莊地政承辦,侵吞公司兩萬餘坪土地」、「利用土地買賣侵占4085萬元」、「侵占7700坪土地,市值30億元,逃稅12億元」等文句指控邱,邱認為名譽受損,向林提告求償。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上述指控內容已均獲不起訴,且林男自始未舉出具體事證,發文登報已妨害邱的名譽,今判林男須賠償對方15萬元,並在報紙頭版登報道歉,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