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要和錢過不去!騎機車勿抽菸

不要和錢過不去!騎機車不能抽菸,否則會遭罰。(記者廖淑玲翻攝)

不要和錢過不去!騎機車不能抽菸,否則會遭罰。(記者廖淑玲翻攝)

2015/07/03 16:3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不要和錢過不去!騎機車不能抽菸,否則罰款,虎尾警分局今天告發6起,呼籲機車騎士不要以身觸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新法7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對於汽、機車駕駛人行駛在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者,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可處600元罰款。

元長分駐所今天告發4起違規、客厝所2起,都是男子騎機車抽香菸,在路口等候紅綠燈時被員警現場告發,一名男子還抱怨「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行?」,不知道有新的規定,直呼倒楣。

虎尾警方表示,即日起取締駕車吸菸,皆為員警執行交整或巡邏時發現停等紅燈的車輛駕駛人、機車騎士手持或吸食香菸,且周邊有其他車輛駕駛人,可能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就會依法開單告發。

另對於汽車駕駛人併排停車者,則採逕行舉發或現場告發,依法可處2400元罰款,提醒大家務必遵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