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錢過不去!騎機車勿抽菸
2015/07/03 16:3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不要和錢過不去!騎機車不能抽菸,否則罰款,虎尾警分局今天告發6起,呼籲機車騎士不要以身觸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新法7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對於汽、機車駕駛人行駛在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者,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可處600元罰款。
元長分駐所今天告發4起違規、客厝所2起,都是男子騎機車抽香菸,在路口等候紅綠燈時被員警現場告發,一名男子還抱怨「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行?」,不知道有新的規定,直呼倒楣。
虎尾警方表示,即日起取締駕車吸菸,皆為員警執行交整或巡邏時發現停等紅燈的車輛駕駛人、機車騎士手持或吸食香菸,且周邊有其他車輛駕駛人,可能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就會依法開單告發。
另對於汽車駕駛人併排停車者,則採逕行舉發或現場告發,依法可處2400元罰款,提醒大家務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