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誓酒後不騎車 隔天酒氣未退被法辦
2015/06/25 13:22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已有2次酒駕前科的陳姓男子,自稱已落實「酒後不騎車」原則,所以在神明慶生平安宴喝酒後,拜託朋友載回家,不料隔天上午酒氣未退,仍滿臉通紅被警攔查,酒精值0.25毫克,第3度被法辦。
高市鼎山派出所表示,陳男去年3月酒駕被捕,罰款8萬元,今年3月再犯,裁處服勞動役,他自稱被罰怕了,所以發誓「酒後不騎車」,拜託朋友送回家。
這次陳男參加神明慶生平安宴,從下午5點直到晚間10點,聲稱「可能多喝了幾杯」,隔天上午7點多出門上班,因臉色通紅被員警攔下,才知酒氣未退,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