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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一下 給500元!惡劣雇主性侵外傭 判刑4年半

新北市陳姓男子雇用印尼籍外傭小玉,卻恐嚇她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新北市陳姓男子雇用印尼籍外傭小玉,卻恐嚇她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6/11 16: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雇用印尼籍外傭小玉(化名)照顧中風行動不便的母親,去年8月凌晨,陳呼喚小玉進房問說:「在台灣會不會很寂寞?如果你讓我Happy一下,就給你500元」接著恐嚇說:「你不要的話就會死掉」,還以食指做出彎曲死翹翹手勢,強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自去年2月起雇用小玉照顧母親,同年8月28日凌晨,陳男見女兒未返回住處過夜,母親也已入睡,呼喚小玉進房,小玉走到房門口,見到陳男只穿內褲,不願進房,此時,陳男竟問說:「在台灣會不會很寂寞?」、「如果你讓我Happy一下,就給你500元!」

小玉明確回以「我不要!」陳男竟恐嚇說:「如果你不要的話就會死掉」還以食指做出彎曲死翹翹手勢,隨後強拉小玉到房內,性侵得逞;案發後,小玉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申訴遭到雇主性侵,全案曝光。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小玉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合議庭不採信斥責陳男身為雇主,對獨自離鄉背井在外工作的小玉,未能善盡保護之責,不顧小玉意願與感受,強行性交,造成小玉不可抹滅的傷痛,犯後又否認犯行,沒有悔意,判刑4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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