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變狼 正妹自責輕信
2015/06/11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林姓男大生以指導功課為由和17歲正妹網友「小慧」(化名)約見後,竟把她騙到租屋處性侵,事後小慧反自責說:「因為太容易相信別人,因而犯下連自己都無法原諒的錯!」高等法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和從事200小時社區義務勞動服務。
林男在網路認識小慧,得知她正準備考試,數天後,林男即約她一同看書,並指導她功課。
2人見面後,林男對小慧姿色驚為天人,起了色心,藉口必須返家拿取物品,騙她陪同回租屋處。林男返家後,露出猙獰面目,用力將小慧撲倒在床,不顧她推打反抗,性侵小慧。
事後,小慧以LINE告知學弟遭林男性侵,小慧男友輾轉得知對話內容,氣得向林男就讀學校檢舉,校方調查後將他移送法辦。
林男辯稱性交是兩情相悅,且2人發生關係後,小慧還在他的租屋處休息至隔天才回家。
但小慧出示對方以LINE向她道歉的內容,比如「非常對不起,我對我的言行舉止感到非常的抱歉」等內容,乞求她原諒,小慧當時答「我也無能為力…也不想這樣,你自己做的事情應自己承擔」。小慧對此事十分自責,自我檢討說,她太容易相信別人,因而犯下連自己都無法原諒的錯。
高等法院認為,從林男道歉內容,足以認定他犯罪,審酌林男因小慧泣不成聲,即停止性侵並安慰她,認定應無再犯之虞,小慧也表示無意再追究,因此判2年徒刑後給予緩刑、及從事社區義務勞動服務;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