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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疑遇狼 女模PO文提醒反挨告獲不起訴

2015/05/19 21:46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24歲的女模蔡依峮去年11月在臉書上PO文「今天的是試鏡讓我好害怕…攝影師錄影錄到一半然後把它那裡用出來碰我...希望不會有女孩跟我一樣碰到噁心又恐怖的事…」指稱攝影師蘇昭銘涉嫌猥褻。蘇男不甘名譽受損,對蔡女與聲援的賴姓網友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兩人PO文尚非無據,給予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中指出,蔡姓女模在臉書上公開發布自己試鏡過程,並希望不要有其他女孩受害,並公開蘇的公司地址及名稱,而賴姓網友則在PO文下方公開留言:「我剛剛Google一下,那畜生已經是前科累累,而且所謂的公司也只是只有他一人,除了是變態還會拐錢等語」之內容。告訴人認為名譽受損,對兩人提告。

檢察官調查,蔡女堅稱所言屬實,而告訴人也多次向被告道歉,蔡女有相當理由信其為事實,而賴男也提出網路上搜尋到的資料證明自己所言,都是來自於網路,而且是出自善意提醒,並非惡意攻擊告訴人,故予與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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