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殺童嫌犯身障手冊... 縣府員工驚覺「他好神秘」
2015/05/15 11:10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社會處主動追查該處在民國102年4月核出給被控涉嫌誘、殺新竹市學童的李姓男子的身心障礙手冊流程,發現李男5年前遷入新竹縣時就已用他第1次更改後的名字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縣府當時只是「換發」新手冊給他,但原始核發的縣市不明,只知他遷戶進新竹縣之前的戶籍所在地,是在新竹市。
縣府社會處處長田昭容說,李男戶籍在新竹縣期間,曾於民國100年申請全年、每月4000元的身障生活補助金,但是次年、再改名後就沒有再申請,未申請的原因不明。
李男因為前述第一張的身心障礙手冊到期,於102年4月中前往台大新竹醫院做身心障礙的鑑定,該處根據醫院的鑑定表,「第一次」核發新的身心障礙證明給李男,而他隨後在同年6月初又把戶口遷回新竹市。
田昭容說,身心障礙證明的核發流程是:當事人或其家屬等,自行向各鄉鎮市公所領取全國統一的鑑定表去衛福部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
醫院針對個案鑑定後,把鑑定表送交到個案所屬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局再依據這份鑑定表審查後做成報告書轉送社會處。
田昭容說,該處目前每週都會從衛生局收到前述報告書80到100件不等,每週針對這些報告書邀集醫師、物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等開會審查確認,但是這個審查會並無權更改個案是否具有身心障礙能力。
而從李男在102年的申請表,雖是由他「蓋印」申請,但無從確知他是主動申請?還是被動由旁人代筆後用印申請。
縣府社會處在追查過程中,雖然確認所有核發流程都合法依規,但也有同仁們忍不住私下討論,感覺李男的行徑確實「好神秘」、「不單純」。但是處長田昭容認為,民眾戶籍遷移是很平常的事,持平常心看待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