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開車惹糾紛 男女互汙辱對方提告都起訴
2015/05/01 18:34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在購物中心採買後開車駛離停車場時,差點與劉男的車輛發生碰撞,張女嚇到後,對劉某伸出中指;劉姓車主也翻拍張女的車尾,並在臉書PO文指稱「爛貨開爛車」,遭張女發現,雙方互相提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雙方都涉嫌在公開場合利用文章或是動作汙辱對方,將兩人起訴。
張女於今年3月前往新店區家樂福購物,駕車駛離停車場時,未注意右側來車,兩車差點發生車禍。女駕駛搖下車窗對後方車輛比出中指,表達心中不滿;後方車主也心生不滿,拍下含有可供辨識身分的車牌號碼後,PO文罵駕駛爛貨開爛車,輾轉被張女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