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地檢署前飆罵狗雜碎 被判拘役20天還要賠錢

胡男與葉男在屏東地檢署前狹路相逢,葉男一時氣憤開口罵人,付出拘役20天及賠償1萬元代價。(記者李立法攝)

胡男與葉男在屏東地檢署前狹路相逢,葉男一時氣憤開口罵人,付出拘役20天及賠償1萬元代價。(記者李立法攝)

2015/04/10 09: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仇人相見分外眼紅!胡姓與葉姓男子因為打官司在屏東地檢署門口狹路相逢,葉男沉不住氣當眾飆罵胡男「狗雜碎」,胡男隨即遞狀控告葉男,2人舊怨未了,又添新仇,葉男犯公然侮辱罪,被判拘役20天,還要賠胡男1萬元名譽受損金。

胡男與葉男原本是同一公司好友,1年多前因公司財物失竊而反目,胡男指稱葉男涉案,雙方結下樑子大打官司,檢察官傳喚雙方到案說明,2人走出屏東地檢署門口時狹路相逢,葉男難忍怨氣,當眾飆罵胡男是「狗雜碎」,胡男忍住怒氣,直接遞狀控告葉男公然侮辱罪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檢察官傳喚葉男到案,但葉男否認辱罵胡男,經檢方調閱地檢署門口監視器影音檔後,證實葉男的確在大庭廣眾下開口辱罵胡男「狗雜碎」,遂提起公訴。

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葉男縱與胡男存有糾紛,也應理性化解,卻任意以鄙視、輕侮言語辱罵胡男,且犯後不見悔意,衡量全狀情狀,處葉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份,法官考量葉、胡兩人曾合作經營公司,衡量葉男侵害胡男名譽的動機、內容及散布程度,認為胡男求償100萬元實屬過高,葉男應賠償胡男1萬元較為合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