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個女人戰爭 李珍妮判賠300萬、登報道歉

李珍妮與米凱莉兩個女人的妨害名譽官司,李珍妮被判賠300萬元,還要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李珍妮與米凱莉兩個女人的妨害名譽官司,李珍妮被判賠300萬元,還要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2015/03/09 11:4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名媛米凱莉不滿李珍妮指她是「小三」、「不高尚」,還說她結過好幾次婚,米提告求償千萬元,最高法院判決李敗訴定讞,應賠償米300萬元,還須在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定讞。

李珍妮因女兒生父風波,與米凱莉之夫、開發金執行副總吳春臺牽扯不清,102年8月間,李向媒體指米:「也不是什麼高尚的人」、「她自己才是小三」、「曾在大陸有多次婚姻又與前男友同居7年」等。

高院認為,吳春臺和前妻是86年離婚,98年才與米凱莉結婚,米非李珍妮所稱的小三,李的言論已侵害米的名譽,判李敗訴,李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同樣判李敗訴,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李上訴高院審理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