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妮摃上米凱莉 法官傳喚記者作證
名媛李珍妮與開發金副總吳春台的認子風波,演變成李珍妮與吳春台之妻米凱莉2人互鬥。(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名媛李珍妮與開發金副總吳春台的認子風波,演變成李珍妮與吳春台之妻米凱莉2人互鬥,李嗆米是「小三」,遭判賠300萬元,目前上訴中,米因受訪時暗諷她「不懂禮義廉恥」,李女也求償600萬元,台北地院今開庭,並傳喚當時訪問米凱莉的《蘋果日報》記者作證,不過記者澄清,米說「女孩子要懂禮義廉恥」,沒指是誰;台北地院今審結,將於10月17日下午5點宣判。
李珍妮主張女兒生父是吳春台,去年8月米凱莉站出來力挺老公:「雖然我不是名媛,但父母從小就教我女孩子要懂禮義廉恥,不當第三者是我的原則」,李女認為米凱莉在罵她,求償600萬元。李及米今均委任律師出庭,並傳喚當時訪問米凱莉的《蘋果日報》記者作證,記者表示,報導內的引號內容都是米凱莉親口所言,米說的「女孩子要懂禮義廉恥」,沒指任何人。
米女律師補充,米只是陳述自己的價值觀,沒指涉名媛是誰。不過李女律師反駁,米女先說「雖然我不是名媛」,後說「女孩子要懂禮義廉恥」,任誰看了都會聯想此名媛就是指李珍妮。
有趣的是,因李珍妮聲請傳喚《蘋果日報》記者作證,證人應透過法院領取證人旅費530元,但李女父親竟當庭拿出530元現金給證人,證人也一頭霧水地收下,直到庭務員告知,李父才收回530元。
法官今傳喚《蘋果日報》記者作證,記者澄清,米說「女孩子要懂禮義廉恥」,沒指名是誰 。(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