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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嘿咻開價「1萬元1次」遭控性侵獲無罪

2015/02/11 14:45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家住台北市士林區的卡拉OK店小姐小咪(化名)前年指控,客人潘姓男子假意要替他按摩,卻意圖性侵,過程中因「進不去」,又改逼她幫忙手淫,潘男到案後喊冤稱,他開價1萬元要求性交易,但對方沒有拒絕,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咪身體無外傷,且當時屋內物品整齊,無反抗痕跡,判無罪。

潘男指稱,他之前曾和小咪提議性交易「要的話1萬元1次」,已陸續給了6500元,前年9月15日凌晨兩點多,接到小咪電話,說心情不好,詢問要不要一起喝酒,約3點多他趕到小咪家,兩人在沙發上聊天,不久後就把手放到小咪背上幫忙按摩,他又開口問「1萬元1次可不可以?」小咪沒有拒絕,他伸手脫去其短褲,過程中因尿急去上廁所,出來時小咪人就不見了。

報案當下,小咪表示,按摩時她有推開潘男的手,明白說「不用了,你不要這樣」,不久後潘男竟獸性大發,硬把她拖到浴室門口,強脫衣褲,因她激烈反抗,潘男「進不去」,只好用手指戳她陰道,要她選擇「是口交?還是手淫?」她只好幫潘男手淫,完事後趁潘男去浴室盥洗,趕緊逃脫。

法官認為,依照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診斷書,小咪的四肢、陰部及肛門都無外傷或異常,若曾激烈反抗,且被以手指插入陰道,驗傷不應是這種結果,且潘男若要性侵,沒有理由把人拉到遠處的浴室,捨棄近在咫尺的沙發及床鋪,本案除了小咪的指述外,無其他事證,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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