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還冒名應訊 醉男多背一條罪
2015/01/20 13:28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童姓男子去年10月酒後騎車遭到警方攔檢,在派出所應訊時卻假冒胞弟的身分,結束時在筆錄上簽上弟弟的全名並蓋上自己的指印。警方將童男移送檢察官偵訊前,發現童男的指印不符,詳細查閱才知,是冒名應訊,除前涉公共危嫌罪外,再加一條涉犯偽造文書罪送辦。
起訴書中指出,童男涉及公共危險罪部分,遭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但童男為了躲避刑責,冒用弟弟的姓名應訊,卻遭警方識破。
檢察官認為,被告為了逃避自身責任,假冒身分,損害司法機關犯罪偵查正確性及遭仿冒人,所以將童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