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報復 散佈淫照讓妳被看光光 男判刑
2014/12/02 13:2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鍾姓男子與16歲少女交往多年,期間分分合合多次,鍾男每次和女友吵架分手時,就將之前拍攝她全裸、裸露私處或2人性愛照片,散佈到網路上,更惡劣的是,前年鍾男甚至故意將性愛影片、女友私密照上傳到有分享功能的的網站,供人任意下載,雖然他辯稱電腦被駭,否認犯罪,高等法院今仍依散佈猥褻物品等罪判他2年10月徒刑。
桃園縣鍾姓男子,5年多前與當時年僅16歲的少女交往,2人交往後發生多次性關係,鍾男也在少女同意下,拍下她全裸、2人性交、口交、少女裸露私處等大批淫照。
4年前,兩人發生爭吵分手,鍾男為報復少女,以她的帳號、密碼,登入網站相簿,散佈性愛等照片供網友瀏覽、點閱,少女發現後,緊急關閉網路相簿。
但沒多久,少女就讀新竹地區的大學時,2人又吵著分手,鍾男故態復萌,登入少女的臉書,散佈少女裸露照片,經同學發現告知後,少女憤而報警提告,總計2人交往3年多期間內,鍾男涉3次散佈少女不雅照片,高等法院發現,鍾男散佈的性愛照、影片檔案至今仍在網路流傳,對少女身心、名譽造成重大傷害。